故事和小说是一回事吗?_《十宗罪》里面涉及到哪些真实案件?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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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故事和小说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
区别之一:小说可以对某一个人物进行心理刻画或某一些特定事件作描述,可以是一个故事的截面,没有结局,引发读者的深思;而故事一定得有个结局,否则就不是故事了。
区别之二:故事没有人物心理刻画仍然是故事,而小说缺乏人物心理刻画则难成小说;小说的写作手法比较精致,而故事写作手法较干脆简洁。比如:看到别人吃东西,我也觉得肚子饿了。这是故事的写法。看到他在吃东西,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响了起来,才发现自己早已饿得不行了。这是小说的写法。
区别之三:小说可以展开大篇幅的环境描写,而故事如果这么做,会导致情节在阅读感上的停滞。小说重以描述及刻画,而故事则以情节为主,线条简洁明了。
区别之四:故事可以不用考虑人物在想什么,只要把过程与结局说出来,就是故事。如上述《情劫》里的一段,小说可以写绮文的思想活动,不用写她是否会跟枫一起走,而故事就一定要写明她不肯与他一起走了。
区别之五:从表现的主体来说,小说是写人的,所有环境、心理活动、语言、动作的描写,都是为塑造人物形象而服务的,必须符合人物的身份和特征和事物发展的规律,小说的情节是由人物的思想决定而发展着,有时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结局是什么,只能按照书中主人公的性格向下走。而故事的结局早已落定,只是其间的情节或曲折或复杂。
小说注重细节,故事讲究情节。细节,是缓慢的甚至是静止的,它捕捉人物心理一闪而过的“镜头”,常常影射社会或日常生活所隐蔽的另一面,并将画面定格放大,让读者去思考,去体会。这就是所谓作品里的“潜台词”。
而故事情节,是动态的,是一种事件发展的必然过程,是组成故事中一个个或大或小的悬念。严格说,一些大家的“经典”小说,并非真正的小说。
当我们看完一个故事后,在脑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常常会是它的故事内容,而不是故事中的人物。我们将故事转述给别人时,只会记住那么一个有趣或难忘的“故事”,记得有一个男人或女人给我们带来了快乐或者忧伤的故事;而小说就相反了,它让我们牢牢记住了故事中的那个人物,并将人物命运背后更多值得思索的东西带给人们,引起人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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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十宗罪》里面涉及到哪些真实案件?小说?
1.尸骨奇谈案件原型案件原型: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案发地点:甘肃省白银市案件概括:从1988年6月份开始至今的十六年间,在白银市区的邻里街坊间一条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一直有这样。十六年来,一个市民中间一直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长期观察盯多个目标,查看地形是否对作案有利,查看地形发现不利于作案就会立刻不做打算,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2.冰冻脸皮案件原型案件原型:杨tian人劫车案案发地点:云南昆明事件概述:1997年5月,肖林与柴国利、肖力一起在昆明某医院偷了一辆吉普车,然后开着这车想搞一支枪。7月,因在昆明市内没能得逞,转去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找机会。看见一名警察走在路上,腰中鼓鼓的似有枪,想动手时,有车开来,未敢动。3天后,又遇上了这个警察,他们将警察骗上车,坐在肖林和柴国利之间,后边就有人动了手,用匕首将这名警察刺死,夺了一支五四手枪。这支枪以后曾多次使用。行凶的匕首及尸体被扔在路边。1997年8月,肖林、肖力、杨勇、杨明才在昆明市环城路一家招待所前偷了一辆北京吉普,改挂云A08967牌照,这辆车成了日后这个团伙作案的主要工具。1998年4月,杨勇、杨明才、腾典东开枪打死一男一女两名警察,抢得一支七七式手枪。1998年10月,肖力、肖林、杨勇、柴国利、杨明才、腾典东合伙抢了一辆三菱车,司机被杀死,尸体被扔进昆明卷烟厂附近一个窖井里。车被开到沈阳,卖了20万元。作案时他们穿着警服,以查车的名义进行拦截。1999年6月,肖林、肖力、左曙光3人在路边吃饭,见一司机开一辆漂亮的三菱车。第二天在同一地点又见这人开这个车。肖林动了杀机,穿着警服上前去,称怀疑司机贩毒,铐起手铐戴上头套,用胶带捆住手脚,开着吉普车将这司机劫持走。之后柴国利回来,为这辆三菱车换上一军用牌照开走。那名司机被带到昆明近郊西山农场肖林租的一个院落里,被摁倒在地,用绳子勒住头,脚踩其头,将其勒死。之后肖力用斧头将这司机的头和四肢砍下,浇上油,扔进灶里,躯干被扔在一口大锅中煮。煮熟后,这锅汤喂了狗和鱼,剩余部分埋在了地下。这辆车卖了22万元,卖给了云南某县驻昆明办事处的主任。肖林养了30多条狗,这个司机是被煮喂狗的第一人。1999年5月,杨勇、左曙光、腾典东、杨明才4人抢了一辆公爵王轿车,杀死一男一女两人。1997年11月,腾典东、杨明才、左曙光3人在昆明开发区偷了一辆吉普车,加上原来已开去的一辆,3人开两辆吉普返回时,后车没油了,于是用另一吉普顶着车往前行。官渡区公安分局的3名联防队员发现异常,上前盘问。嫌犯3人一下车就开了枪,3名联防队员被打倒,两人当场死亡。他们还将一名过路军人当场打死。之后,3人打电话叫同伙来处理尸体。这期间一名受重伤的联防队员侥幸逃掉,是惟一一个见过犯罪嫌疑人的活口。1999年6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北门派出所一民警和一刚刚从部队复员尚未办理完复员手续的朋友一起开一辆奔驰车,路上见到了这伙人设卡查车。停车牌一举,这辆车停了下来。两人被用枪顶住,戴上手铐,带到肖林住处。这名警察的朋友有些不服气,遂被勒死,并当着这名警察的面被肢解,被煮,被喂狗和鱼。之后,这名警察也被勒死,被肢解,被煮。2000年6月14日,发现一部涉案手机正在使用,公安机关紧急出动,将正在一典当行卖手机的柴国利(男,26岁,黑龙江佳木斯人)、杨勇、张卫华(柴的姘妇)抓获,经审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黑社会集团显露原形。3.有鬼电梯案件原型案件原型:台湾电梯女尸奇案案发地点:台湾案件概括:2010年7月14日下午四时27分。一名陈姓妇人走进”祖师天厦”的电梯,按下了六楼的开关。其实老妇该按的是五楼的按钮。五楼是间疗养院,患有精神疾病的陈妇就在五楼居住疗养。而六楼,原屋主已经不住在这栋大楼内,整层六楼无人居住,怕小偷入侵,所以屋主是用扇铁栅门将六楼电梯出口堵死。电梯到了六楼,门一开,陈妇自然地走出电梯,但当她发现面前不是宽敞的走廊,而是一扇铁门的时候,想回头,电梯门已经关上了。陈妇就困在电梯门和铁栅门之间的小小缝隙里,这道缝隙只能让人站立着,稍微可以弯下膝盖,要蹲、要跪、要坐是不可能的。尽管电梯按钮就在旁边,但陈妇伸长了手就是无法构着按钮。空无一人的六楼,陈妇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可怜的妇人就在如此狭小的空间站着度过了七天。不能吃、不能喝、只能站着,任凭她喊破喉咙都找不到人来救她。这期间疗养院发现陈妇未归,及早就通知了家属,家属和疗养院在附近找了狠久,压根就是没想到陈妇就在疗养院楼上。事后尸体被发现,验尸结果估计陈妇是在第五天死亡的。大家想想,要站着度过五天日子,没得吃没得喝,该是多么痛苦啊!陈妇受困第七天,一名老翁要去七楼,结果误按了六楼的按钮。到了六楼,当电梯门一开,只见一具跪坐的女尸跌进电梯,尸身发黑、仰躺,脸朝天花板,和老翁面对面,吓得他一颗心差点跳出喉头,因电梯门被女尸堵住,无法闭合,而尸臭朝他扑来,老翁惊慌失措,只得打电话求助女儿。女儿向管理员求助,从7楼电梯井缝隙向下呼喊,”喂~你把尸体搬进去,别卡到门,有听到吗?”但说什么老翁也不敢碰,勉强捱到9点18分,确知6楼无人住,也无法连络屋主来开启铁拉门,老翁只得强忍恐惧,闭眼将尸体搬进电梯,与尸共乘电梯抵达1楼才脱困。老翁这段不敢搬尸、犹豫的时间,和尸体在电梯内长达四十分之久!!且这段时间还刚好是农历鬼月。类似案件:2014年2.16兰州女教师电梯内被割喉事件、2006北京女会计电梯内被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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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写小说,写自己心中的故事,有没有错?
写小说,写自己心中的故事有没有错?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没有错的,但是写小说写自己心中的故事也应该是有前题的。
第一不能写有损国家的故事,因为没有大家那来的小家,首先你得是一个爱国的人,绝不做有损国家利益的事,笔就是你的枪,应该是写对人们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第二故事不能抵毁他人,不能用实名,应该顾忌到别人的隐私,不能给别人的生活带来影响。
第三写故事不能写得太露骨,格调还是应该有的,因为你的书一旦发表,面对的是数亿万计的人,不能随心所欲!中囯人讲究含蓄,矜持,雅!
第四孔子说:“诗以言志"你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我觉得总之应该是让人们从中学习会好的东西,能够有所悟,应该是正能量,而不应该是灰色的,消极的,让人看了更加颓废,作为文学爱好者,作为一个作家应该是向上的,作品应该给人美好的享受才对。
所以,写自己心中的故事没有错,但是也有尺度,世界,社会都讲规则,写文章同样。